人与大自然的关系
如何使生命寄生于大自然?
复活律
生命自自然然而生,自然中之生命与生命之间构成了一幅生命网,这张巨大的生命网,就是一个彼此贯通与联接的生命世界。落在这个生命世界中的生命,如若不把自己有机地与各生命联接,也就使自己的生命成了无源之水,无根之苗。
为达到生命融洽相合于大自然,人就必须先以个人的小生命,符合于众生命法规而运转。这个定理叫做“人生生命复活律”。
一家法
人生生命化合于与众生生命的自然规范时,也就被众生生命法护卫,获得生命的优生。优生的一位生命,有着未来美好的前景,优生的生命理解为与自然生命的“合成”。合成此生命的法为“律定化宇宙生命为一家之法”。人把心身化合于这个融融众生,百物聚敛的荷包里,人就有了永不止息的生命气息。
气息的传送,靠着众生灵的紧密联结,以达到化合为一的目的。苟生于大自然的每一位生命体,都必须有自觉遵守维护大自然生命世界的和平自治的义务。这个义务就是爱惜生命共活共处,生储为法。道与实体的化合,得道必多助,失道必寡助。以法治予人的必是法,无有法的人世关系,是死人的关系。以系为生命的众法,回旋于自然规律之中,形成根本大法自然生命法。
罚落法
自然生命法,为达到解决自然中形成的矛盾,生生不息地化合成一,理解为“除禾性的罚落”。罚落的对象是违背自然生命生态平衡的生命。自然规律中的一道道罚落手段很严密,使其自然中的生命态,保持相对稳定。错过罚落的单体生命只是暂时存留,并不可逃脱一道接着一道的罚落计划。
自然对违法者的法制,比起人为的法制健全多了,也森严多了,没有一条生命,会错判错杀。人看有些生命的死是无罪的,其实他们并不把罪,犯在被肉眼看得见的表面上。他们是以各种欺骗与狡诈的手段,蒙混过了人的耳目,达到犯罪的目的。犯罪生命为逃避人为的追击,蒙混过关的不少。甚至他们在表面上变得很完全不被人发觉时,人看上去是好人,实际他们在自然法的严密监视下,已构成了死亡,满足被收取生命的条件。此生命法规的实现,给人类一个愿望——各在自然中,生命权交给自然,自然法为保护与实现你的生命价值。
人类生命的自然法,其中包括:《自治生命保护法》,《体解交错紊乱信息调息法》、《化合新增气息调理法》、《“羽化信息”解析法》,《世习更正合化法》、《物化信息静引法》、《执找信息归阴法》、《红尘灰土释因法》、《飞图识悟解疑法》、《顿知顿悟修习法》、《称神记数法》、《窥见法》、《勾践揭书法》、《顺性排补法》、《剖析几何角记法》。此真法的显明,给寄生于大自然的各道者极心合成,恳读此法章之人,自然疾病痊愈。治愈病后传济于人,得法更深。予以拱送务施于恩慈。参考此法之角触者,一一受法产生效益,布读自解其灾,奇经八脉共振。自自然然成新集约章。归为自己自增新集附后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