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标题:天法是什么?系列丛书 1、《天法》
世界生命大学-教材
自然中的生命与法是连在一体的,生命是法,法是生命。有生命才会有法,有法生命才能生存。自然和生命是合二为一的。自然有生命以来就在法里生,法是生命的原理与规律。

天法是宏观大法,包罗众法。人不可说一位农民种地,他就在行邪法或错法;只能说这位农民在行自己必行的法。他所行的法既不能叫天法,也不能叫地法,还不能叫人法,只能叫分法。宇宙中的众物与众生命都是在行分法。
宇宙中不存在什么天法、地法、人法、天道、地道、人道,这些说法都是人们在没有认识自然之前的想象与猜测,也是一种很不完全的认识观念。
宇宙中存在总法与分法,总法与分法都是阴阳平衡法。
《天法》
天法的概念,是天意的模式。天意,是指看不见的宇宙世界。看不见的宇宙世界,叫做天意界。
天意界里的法,叫天法。天法显明了天意的形态与规律。天意所显明的天法,实施在宇宙里,名叫自然。自然里的一切现象与形态代表了天法。天法是无情的,天法下达到各天体上,必遵无疑。
天体界,是宇宙里的显形界,宇宙里的显形界,完全是以天法形成的。天法是指导天体界的总法。天体界里的天体,都充满了天法。每一位天体都带着天法的能量。每一位天体都按照天法所赐予的能量运转生存。
天体界的法,就是天法
天体界的法,就是天法。人们把天体界的法称之为宇宙现象或自然规律。
自然规律是无情的。自然规律的无情,体现在自然规律的无为上。自然规律的无为,体现在自然规律的无声无息上。自然规律的无声无息,带导与控制着所有天体的作为。自然界里的所有天的任何作为都摆脱不了自然法的控制。
自然界中的法是无为的。无为的自然大法,始终笼罩着有为的天体,天体的运行与运转,都可按照自身的意志、轨道。但天体切不可超越自然法的束缚。天体照着自身的意志自转时,自然法给你自转的能力。天体按照自身的意志公转时,自然给你公转的能力。天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不动时,自然法给你定住的能力。自然法的无为,在于它任你怎样,都可满足你的作为。
有为的天体,是按自身的能量,施行了行为。自身的能量大,接收的法力大,自身的作为也就大。天体的本身能量是基因。每一位天体都根据自身的基因,接受着天法的能力,显示着自身的作为。天体的作为,实际上是天法借住天体的能量,所显明出的法力。
法力的作用,在自然界里,显明出自高无上的能力。法力的能力,显明在各天体上,天体会动,会生存。法力的能力,显明在各天体的万物上,万物就会不生不灭。
自然界中的物质,不生不灭,实际上是法的能力。法的能力,大过所有的能力。物质的不灭定律,就是法的能力显示。
法的能力,是无穷尽的。法的本身是不生不灭的。不生不灭的自然法开创了天地人的自然界。
法的能力,显明在天界里,是个天文现象。法的能力,显明在地球上显明了地理现象。法的能力,显明在人体上,显明了人文现象。
法的能力,是无边的。无边无际的法,融合了万有。所有事物、生命,都在法里行,法里生。
生命法在天法里,叫阴阳平衡法
法能生出万事万物,万生命。法生万事万物生命,是无为的。事物与生命是有为的。事物行在法里,事物取其法的正能力,越变越好。事物取其法的反能力,越变越坏。生命生在法里,顺法的正能力而生,越生越好,越美,越旺。生命顺其法的反能力而生,越生越坏,直至灭亡。
生命法与事物法是共融的。生命法在天法里,叫阴阳平衡法。生命法的正负相通相融。生命显阴性,生命与阳性相通相合,达到平衡,合体生命就诞生了。合体生命,叫做生命体。事物法,叫易法。易法,是指变化的意思。事物是无限可变的,变得宗因,离不开两个变化,一个是物理变化;一个是化学变化。易法的合化性,归结在一点上,不灭。事物无限可变,不可灭,这是易法的精髓。
天法生在哪里呢?
天法生在天意界里。
天意界里的法,叫天法。

全球思想家委员会发布 发布人:孙式立 王灏儒 吴金妍